山东航空学院2025年山东省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2475

山东航空学院2025山东省飞行技术专业

招生简章

山东航空学院简介

山东航空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2004年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2018年分别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2023年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目前,学校占地1912亩,设有19个二级学院、3个直属科研机构,有58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300余人(其中本专科生20200余人,研究生160余人)。

学校坚持特色发展,2006年设置飞行技术专业,填补了山东省航空学科高等教育的空白,成为全国首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现有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二级学院14个,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等航空类相关专业(方向)52个。建有山东省航空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2个航空类省级、厅级科研创新平台,拥有141航校等7个中国民航局行业资质平台,是全国拥有航校的三家本科高校之一。与航空航天类企业联合建立实践教学基地149个,与32家企业“订单式”联合培养航空航天人才,已培养飞行器设计、飞行器制造、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飞行驾驶、机务维修、签派管制等航空航天专门人才8000余人,700余人升任机长,成为全国重要的航空航天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航空办学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认可,在国内外赢得了良好声誉,飞行技术专业出飞率在90%左右,2006级飞行学员在美国泛亚航校的理论考试中,一次性通过率70%以上,打破了该航校一次性通过率45%的记录,并获得美国泛亚航校年度唯一一个飞行技术奖。2023年中国校友会发布的中国大学排行榜中,山东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被评为4星级,属于中国高水平专业,位列全国第5位,山东省第1位。飞行学院党总支先后被评为山东航空学院、滨州市、山东省高校工委、中共山东省委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被评为省级党建标杆院系。2021年,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飞行学院党总支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24年4月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民航报、山东教育电视台等30余家新闻单位和媒体对飞行学院办学情况进行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的男性高中毕业生,高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二)年龄16至20周岁(2005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

(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省2025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山东省2025年英语单科总分的60%。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和化学。

(四)具体要求参考《山东航空学院招收飞行学生体检自荐标准》《中国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参考标准》。

二、招生计划与送单位

2025年我校山东省该专业预计招生30人,最终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招生分专业计划为准。

(一)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合作模式招生10人。

(二)受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分别为上述两家公司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10人,共计20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人计划入校后按照高考成绩及航空公司要求,结合学生志愿分配。

(三)就业区域:由航空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分配。

三、招飞信息系统志愿说明

(一)2025年招飞信息系统我校志愿组合分为:山东航空学院+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学院+山东航空学院

(二)山东航空学院+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志愿组合对应航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三)山东航空学院+山东航空学院志愿组合对应航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学生入校后按照高考成绩及航空公司要求,结合学生志愿分配航司。

注:高考录取时招飞信息系统有效志愿录取,如对上述三家航司均有意向,请考生兼报我校两个志愿组合

、培养模式

(一)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本科学历,工学学位。

(二)在校期间(约2.5年),施行准军事化管理。须完成教育部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

(三)在航校期间(约1.5年),进行飞行训练,须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相关飞行执照,返校后完成毕业论文,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报与录取程序

注册报名。考生需电脑登陆《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下称:系统)(https://mhzf.caac.gov.cn/)进行注册,注册新用户后,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志愿。

(二)填写报名表。凡符合《山东航空学院招收飞行学生体检自荐标准》《中国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参考标准》条件考生,登录山东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官网,下载、填写并正反面打印《山东航空学院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三)初检、面试。考生持身份证、眼睛屈光度验光单和《山东航空学院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参与山东航空学院相应专业招飞初检。初检合格考生参与面试。

(四)上站体检、背景调查。面试合格考生由我校组织上站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协调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地区管理局体检鉴定中心后另行通知。同时,我校将统筹安排背景调查相关事宜,讲解注意事项,发放背景调查材料。

(五)高考录取

1.高考报名。报考考生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参加高考统一报名。

2.志愿填报。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必须在专业相应批次填报山东航空学院专业志愿。

3.录取阶段。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文件要求,依据当年山东航空学院招生章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高考总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如首次录取未完成招飞计划,由我校沟通合作航空公司后,协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征集意向与条件。  

、相关费用

(一)考生上站物理体检费用、辅助检查费及复查项目检查费,按照民用航空医学鉴定中心和辅助检查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个人自行支付

(二)学生在校期间,学费收取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施行学分制收费。

(三)学生(航校飞行实训)期间相关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

、淘汰机制

(一)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依据《民航局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标准》进行入校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报请有关部门,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注册资格。

(二)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身体、心理、学习、纪律以及背景调查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山东航空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山东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与地址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山东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飞办公室电话:0543-3190201、3194990

    编:256603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543-3190084

链接网址:https://zsjy.sdua.edu.cn/(山东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  

附件:1.山东航空学院招收飞行学生体检自荐标准

2.中国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参考标准

3.山东航空学院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

附件1:

山东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自荐标准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身高要求(超过范围者,不能报考):

1单独报考山东航空学院+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志愿组合考生身高要求范围为168CM-188CM

2单独报考山东航空学院+山东航空学院志愿组合考生范围为168CM-185CM;

3)兼报山东航空学院+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和山东航空学院+山东航空学院志愿组合考生身高范围为168CM-185CM;

2.体质指数>24或<18.5, BMI=W/H2(式中:BMI—体质指数;W—体重,单位为千克(kg);H-身高,单位为米(m));

3.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超过-4.50D~+3.00D 范围(等效球镜),散光两轴相差超过2.00D,或屈光参差超过2.50D(等效球镜);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观察少于90天或手术前屈光度超过-4.50D~+3.00D 范围(等效球镜)或不能提供原始完整的术前检查和手术资料;

4.有青光眼、高眼压症及难以治愈或影响视功能的眼睑、结膜、泪器或眼眶疾病;

5.指、趾残缺、畸形,明显的“Ο”型或“X”型腿;

6.五官明显不对称,头、胸部明显外伤、凹陷、隆起及残缺;

7.骨骼、关节疾病或畸形;

8.纹身及传染病皮肤病,如癣、疹、慢性荨麻疹等;

9.口吃、腋臭,风湿性、内分泌系统等代谢性疾病;

10.嗅觉异常,有反复鼻衄史及影响功能的鼻与鼻窦性疾病;

11.耳聋、耳鸣与眩晕病史,中、内耳疾病及病史;

12.血压不在正常范围(正常血压:收缩压在90-140mmHg之间,舒张压在60-90mmHg之间);

13.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及其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14.有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等性传播疾病,及艾滋病病毒检测(HIV)抗体检测为阳性者;

15.遗传性精神障碍、癫痫病史。

详情查看《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AC-67-FS-001R1文件。

附件2:

中国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参考标准

考生本人、配偶及父母(或直接抚养人)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有犯罪记录;

2.受过收容教养、强制戒毒、劳动教养;

3.近三年内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

4.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5.因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事处罚;

6.国家禁止组织的骨干分子或正在参与其活动

7.具有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情形。

最终背景调查结论需参照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通知》(民航发【201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相关航空公司背景调查规定与用人标准判定。

附件3:山东航空学院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山东生源使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