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创业项目到期出孵通知
根据《滨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第二十条规定,孵化期满项目,经招生就业处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退出孵化基地。
涉及退出项目名单如下:
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推报单位 | 负责人 | 指导教师 |
1 | 留声机多语种配音及后期制作工作室 | 外国语学院 | 宋丽娜 | 梅竹、苏成荣 |
2 | 晟帆艺术工作室 | 建筑工程学院 | 张鑫涛 | 张臻雨、徐颖 |
3 | “Dreaming Fly”-致力于航空普及的一站式传媒服务 | 飞行学院 | 杨浩喆 | 李婷婷 |
4 | 基于计算机视觉的玻璃瓶缺陷检测设备 | 信息工程学院 | 高豪锴 | 孙继磊,吴殿红 |
5 | 奶思甜品工作室 |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王梦姣 | 黄莉、赵望锋 |
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填写《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退出登记表》;
2、按照资产登记表,检查、清点孵化基地固定资产情况,孵化基地提供的设备设施需要留下,如有损坏或丢失按照《滨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之约定照价赔偿;
3、经营过程中团队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需按照退出期限自行处理;
4、退出的项目团队,需要自行清点财物状况,如有纠纷自行解决,确保孵化基地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5、上交孵化基地钥匙、锁具等。
以上5项办理齐备的项目,请于2023年6月12日前办理完全部手续退出孵化基地,逾期不退出者视为自动放弃空间内物品所有权,招生就业处将收回空间及空间内物品的使用权和管理权。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退出登记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交至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备案。
招生就业处
2023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