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校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的通知
供稿单位: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21-04-07

附件3 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docx附件4 2021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信息汇总表.xls附件5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doc附件6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一览表.xls

各二级学院就业指导科: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把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转发给大家,现就通知内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说明如下。

  1. 关于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由招生就业处主管。

(二)项目要求

1、申请者须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实践能力,且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较大兴趣,能够完成创新性或创业性研究项目设计、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创业实践等工作。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本科生,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一般不允许变更项目及人员信息。每个同学每期限参加一个项目,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对跨二级学院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2、申报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一到两名,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承担科研课题或具有创业指导经历,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科研能力或创业指导思维。

3、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探索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实践性等特点,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特色鲜明,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经济等实际相结合。

4、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再次申报。第一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限1项。

(三)项目资助和实施周期

创业实践项目经费预算10万元,立项后具体资助经费根据项目级别确定。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2年,项目组在实施过程中,可调整优化研究工作任务,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完成项目并结项。

(四)申报数额与遴选

本着积极鼓励的原则,对各二级学院不设申报限额,但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选,择优确定校级项目,并推荐参评“省创计划”。请二级学院事先做好申报项目的论证和排序,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推荐上报的项目需登陆“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以下简称“省创计划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立项、网上管理、网上结题。网上申报的操作说明及要求在项目推荐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五)申报程序

1学院初评(329-42日):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对应类别的申请书(创业实践项目为附件3),提交1份纸质版申报书至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项目组。

2项目组修缮申请书(43-49日):指导教师根据修改意见指导项目组修缮申请书。

3学院推荐(410-416日):二级学院根据专家初评意见和申请书修缮情况进行排序,按照推荐顺序填报,将申请书及《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纸质版各1份,于416日(周五)下午6:00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招生就业处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电子版同步报送。

4学校评审(417-423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反馈意见,指导教师指导项目组修缮。

5推荐上报(42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二级学院将再次修改完善的申请书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一式两份报送招生就业处创业指导中心,各主管部门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推荐数量择优确定校级项目并上报参评“省创计划”。

二、关于结项工作

(一)结项项目

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

项目类型

第一主持人

第一主持人所在院系

所属学校

项目级别

1

201910449002S

不遗样”文化教育工作室

创业实践项目

王晓琳

教师教育学院

滨州学院

国家级

2

S201910449011S

山东如翼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创业实践项目

张龙彪

信息工程学院

滨州学院

省级

3

S201910449029S

小飞侠创客

创业实践项目

万宇

飞行学院

滨州学院

省级

4

S201910449049S

山东风华玫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创业实践项目

邹星月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滨州学院

省级

5

S201910449063S

童年的纸飞机

创业实践项目

陈景荣

航空工程学院

滨州学院

省级

(二)结项要求

入住孵化基地1年以上,注册公司且运营良好。

校级项目须完成第123条指标任一项;“省创计划”须完成第12条指标的任一项;“国创计划”须完成第1条指标一项,或完成第2条指标的任2项或同一指标的2倍。

1、在SCIE收录期刊、CSCD期刊、CSSCI期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或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以上奖励1项。

2、在国内外正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授权软件著作权1项,或获得学校认定的重点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1项。

3、获得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奖励1项。

(三)结题验收工作

1、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应于 2021年结题的“国创计划”“省创计划”“校级项目”项目,以及应于 2020年结题但尚未结题的“国创计划”项目,且达到立项时学校设定的结项条件的项目。

2、结题验收组织

1)项目组认真总结项目进展,达到结项要求项目,在“省创平台”填报结题申请,打印“山东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5)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由所在学院审核并填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一览表”(附件6),二级学院将相关结项材料于416日(周五)下午6:00报送招生就业处创业指导中心,并同步报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一览表”电子版。

2)经招生就业处结题初审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结题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方可通过验收,结题申请书学校盖章后返给项目组一份,扫描上传至“省创计划平台”,学校进行结题审核,报教育厅审批。

三、工作要求

1、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积极挖掘在孵项目和计划入驻基地项目,认真组织学院初评和推荐,保证推报项目质量。416日(周五)下午6:00前,按时报送申请书、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同步报送。

2、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创业实践项目结项工作,按照结项要求撰写结项报告,416日(周五)下午6:00前,按时报送结项申请书和结项成果一览表,电子版同步报送。

3、未尽事宜或不清楚地方可咨询创业指导中心徐颖,办公南楼403(或实验北楼102),内线88260,邮箱1475614035@qq.com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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